安徽蕪湖技師學院關于對盛旭等五名副科級干部試用期滿
考核實施方案
為全面、客觀、公正、準確地考核試用期滿副科級干部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和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加強對副科級干部的管理與監(jiān)督,根據(jù)《干部任用工作條例》等相關要求,特提出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的干部路線、方針和政策,加強對干部的管理,努力建設一支有較高素質的學院干部隊伍。
二、考核的原則
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客觀公正原則、注重實績原則和群眾公認原則。
三、考核對象
盛 旭 辦公室副主任;
張 陶 教務(實訓)處副處長;
方新賦 招生就業(yè)處副處長;
王立志 學生(保衛(wèi))處副處長;
汪鎮(zhèn)平 培訓處副處長。
四、考核內容
考核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
五、考核等級及標準
考核分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三個等次。
六、組織機構
對副科級干部試用期滿考核工作在院黨委領導下進行。為切實抓好本次考核工作,特成立考核組,由院黨委成員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
七、考核程序
1、撰寫個人總結,填寫《安徽蕪湖技師學院副科級干部試用期考察表》(附件1)。被考核對象對照考核內容和崗位職責,就履行職責情況、工作完成情況以及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工作思路與改進措施等方面撰寫工作總結,并如實填寫表格。
2、本人述職。述職以各處室為單位進行。與會人員包括本處室全體職工和有關處室中層以上干部。
3、民主測評。試用期滿副科級干部述職后,由參加述職會議的人員根據(jù)述職者的述職內容及實際表現(xiàn)填寫《安徽蕪湖技師學院副科級干部試用期考核民主測評表》(附件2)。
4、組織考察。由考核組到試用期滿的副科級干部所在處室及相關業(yè)務處室聽取教職工代表對考核對象的意見。
5、考核結果的評定。由考核組根據(jù)民主測評和考察情況,綜合分析后提出初步意見,由院黨委會確定考核等次。
八、紀律監(jiān)督
為保證干部考核工作的公開、公正、客觀、真實,考核方案要公示,考核人員要嚴格按照考核工作的規(guī)范程序進行考核;黨辦和紀檢監(jiān)察室要在院內設意見箱,并聯(lián)合接待教職工可能對本次考核的來電、來訪,并將情況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
九、考核結果運用
被考核對象經考核稱職者,正式履行任職手續(xù),任職時間從試任職時間計算;考核基本稱職者或因特殊原因影響試用期考核結果的,可視情況延長試用期6個月,或視具體考核情況,根據(jù)相關干部管理規(guī)定,調整工作崗位;經考核不稱職者,免去試任職務,不保留試任職務的相應待遇。
十、其他
本意見自下發(fā)之日開始施行。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一日
安徽蕪湖技師學院副科級干部試用期考核表